家教素养问题

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道、法、术”。“道”指规律和本质,“法”指概念和原则,“术”指方法和技巧。本专题围绕“道、法、术”这一核心,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教育思想问题”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道”;“教育原则问题”、“教育法规问题”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法”,“教育方法问题”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术”。

其他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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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女孩遭受了社会人员的性侵害,家长应该怎么办?

责任编辑:小丽 发表时间:2014年08月21日 16:10 浏览次数:1585
No.A56178

【法理分析】

律师提示:

强奸罪

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对不满14周岁的幼女实施奸淫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并从重处罚。

本案主要涉及未成年女孩长期遭受性侵害的法律问题。孙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1.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孙某对倩倩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倩倩的意志强行与倩倩发生性关系,严重侵犯了倩倩的贞操权,并对倩倩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摧残。孙某作为成年男性,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奸淫的目的,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另外倩倩遭受孙某性侵害的事件持续数月,且遭受侵害时不满14周岁,因此孙某的犯罪行为情节恶劣,应当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处理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孙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教子有方】

邻里之间的友好互助是一种美德,但是不能因此而忽略了防范,本案的发生就应该让广大家长引以为戒,作为家长要想避免本案件的发生,应该做到:

1.对孩子进行家庭“性教育”,尤其是大一点儿的女孩,更有必要帮助孩子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2.密切关注孩子的行为,包括心理和生理。发现孩子有异常,要特别引起重视,并及时询问、处理;

3.一旦发生了这样的事件,不能因为社会舆论等原因,选择忍辱躲避,应该第一时间报案,配合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

4.家长不要责备孩子,应该带孩子去医院进行彻底的检查,保护孩子的健康,把损失降到最低。

本文摘自《小学家庭教育全解》,未经书面允许,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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