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再现】
闯祸的浩然
浩然的爸爸妈妈在浩然3岁时就离婚了,从那以后小浩然一直和爸爸一起生活。一天,浩然在学校和同学嬉戏打闹,结果在玩闹的过程中不小心将对方推倒在地,造成对方胳膊骨折。于是,受伤同学的家长找到浩然的爸爸,要求他进行赔偿。浩然的爸爸表示自己刚下岗,生活十分困难,没什么钱,要对方找浩然做生意的妈妈来承担。夫妻离婚后,应由谁对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一百五十八条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