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素养问题

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道、法、术”。“道”指规律和本质,“法”指概念和原则,“术”指方法和技巧。本专题围绕“道、法、术”这一核心,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教育思想问题”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道”;“教育原则问题”、“教育法规问题”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法”,“教育方法问题”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术”。

其他法律问题

  ›› 淘知小学 ›› 小学资源专题中心 ›› 家长类专题 ›› 家教素养问题 ›› 教育法规问题 ›› 其他法律问题 ›› 文章正文

法律学习课堂(四)——婚姻法

责任编辑:小丽 发表时间:2014年08月21日 16:12 浏览次数:8528
No.A56182

【内容解说】

1.《婚姻法》是与百姓家庭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是婚姻家庭生活的基本准则。我国的《婚姻法》从1950年颁布至今,经历了1980年和2001年的两次修改,现行有效的《婚姻法》是2001年4月28日公布的。针对《婚姻法》的具体实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三个重要司法文件。

2.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共有五项:(1)婚姻自由;(2)一夫一妻;(3)男女平等;(4)保护妇女、

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5)计划生育。

3.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共6章,51条。其中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特别是家庭保护,婚姻法做了许多方面的规定,主要规定在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这三个部分当中。

【法条解读1】

法条呈现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返回〖家教素养问题〗 返回〖网站首页〗 ${page.Title}的二维码

手机版

金星教育小学网手机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