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素养问题

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道、法、术”。“道”指规律和本质,“法”指概念和原则,“术”指方法和技巧。本专题围绕“道、法、术”这一核心,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教育思想问题”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道”;“教育原则问题”、“教育法规问题”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法”,“教育方法问题”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术”。

家庭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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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责任编辑:小丽 发表时间:2014年08月21日 11:09 浏览次数:1902
No.A56102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法理分析

律师提示: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主要涉及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问题。项红夫妇和牛牛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可以采取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两种途径。

1.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6条到第28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收养人是不能解除收养关系的。但是,如果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那么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如果被收养人在10周岁以上,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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