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素养问题

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道、法、术”。“道”指规律和本质,“法”指概念和原则,“术”指方法和技巧。本专题围绕“道、法、术”这一核心,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教育思想问题”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道”;“教育原则问题”、“教育法规问题”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法”,“教育方法问题”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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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女孩遭遇了他人猥亵,家长应该怎么办?

责任编辑:小丽 发表时间:2014年08月21日 16:12 浏览次数:2864
No.A56180

【案情再现】

工厂里遭遇的猥亵

 钱某夫妇在某鼓风机厂上班,他们的女儿心心7岁,上小学一年级。暑假时,夫妻俩将女儿带到单位,将女儿单独留在职工宿舍看电视。睡在隔壁上铺的刚满17岁的马某,看到独自一人的心心,内心瞬起歹意。他拿饼干向心心示好,陪她看电视,随后兽性大发,将心心按倒在床上,脱掉其内裤,用手指插进心心的生殖器。由于对女孩子身体的好奇,他又找来一根10厘米的细铁棍插进心心的生殖器,直到心心下体出血,马某才停止。最后马某还威胁心心不要告诉父母。晚上,心心的妈妈在给心心洗澡时发现她裙子上有血迹,仔细询问后才知道这件事,于是便报了警。经过鉴定,心心尿道旁黏膜轻度损伤、尿道出血。马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法律依据】

刑 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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