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再现】
收买孩子的刘农
住在边远山区的刘农是个聋哑人,今年已经年近半百,但还没有成家,更没有孩子。他看见邻村的赵某托人买了个孩子回来养后十分羡慕。他也想像他一样买一个孩子来养,于是他联系了“人贩子”八哥,让八哥给他也买一个,还指定要个“男娃”。不久,八哥就弄到一个男孩子,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刘农,刘农欣喜极了,对孩子视如己出,疼爱有加。刘农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的话将构成什么罪?
【法律依据】
刑 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