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素养问题

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道、法、术”。“道”指规律和本质,“法”指概念和原则,“术”指方法和技巧。本专题围绕“道、法、术”这一核心,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教育思想问题”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道”;“教育原则问题”、“教育法规问题”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法”,“教育方法问题”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术”。

学校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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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习课堂(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责任编辑:小丽 发表时间:2014年08月21日 14:46 浏览次数:16340
No.A56144

【案例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小龙在抢劫同学财物时已经15岁了,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但是为了体现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处罚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小龙父母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小龙应当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受到处罚。

【法条解读10】

法条呈现

第三十八条 【对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管教和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重点解读】

本条是对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加强管教和收容教养的规定。

1.根据《刑法》的规定,负刑事责任是有年龄界限的,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年龄界限,虽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见下表:

类 型

年  龄

刑 事 责 任

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不满14周岁

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1)只对8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2)上述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不是具体罪名。

完全负弄事责任时期

已满16周岁

对任何犯罪都应承担弄事责任。

从宽刑事责任时期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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