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素养问题

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道、法、术”。“道”指规律和本质,“法”指概念和原则,“术”指方法和技巧。本专题围绕“道、法、术”这一核心,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教育思想问题”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道”;“教育原则问题”、“教育法规问题”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法”,“教育方法问题”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术”。

家庭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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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成年人侵害他人的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责任编辑:小丽 发表时间:2014年08月21日 11:11 浏览次数:1710
No.A56096

【案情再现】

小木与流氓赵四

8岁的小木是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平时不大喜欢学习,只对变形金刚感兴趣。一日,小木放学等车回家时,看见同班的小王手上拿着一个最新款的变形金刚,十分喜欢,很想要。小木和小王说让小王把变形金刚卖给他,但是小王不答应。小木十分郁闷,正在这时,流氓赵四刚好从他身旁走过,悄悄对他说:“我帮你一起把那个抢了吧,到时候你给我玩两天就好。”小木十分心动,于是两人便把小王打伤,抢了那个变形金刚,致使小王住院3天,花费医疗费4000元。赵四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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