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分析】
身体有疾病的孩子该怎么维护学习的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在身体条件不适合正常上学的情况下,家长须为孩子办理缓学申请,在家调养。家长可以通过聘请家教、远程学习等方式给孩子补习课程。
本案主要涉及患病的孩子入学的法律问题。小小的父母可以为小小办理缓学申请,等小小的身体完全康复之后,再去上学。
1.根据《义务教育法》第4条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如果未成年人因为自身身体原因不能按时上学的,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该向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免学、缓学申请,并附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获得批准以后,未成年人可以不接受或者推迟接受义务教育。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3.综上所述,本案中,小小的父母应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缓学申请,待她的身体完全康复后再上学。
【处理结果】
小小的父母拿着小小的医院病历和疾病诊断书来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为小小办理缓学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了小小父母的请求,小小可以等到身体完全康复之后再去上学。
和生命健康相比,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如果家长遇见与本案类似的情况应该做到:
1.带医院的诊断、住院证明等向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缓学申请;
2.带孩子到专业医院治疗,稳定孩子情绪,让孩子安心治疗,尽早康复;
3.可以和学校沟通,购买一年级的教材,在方便的情况下,在家里帮助孩子预习功课,为孩子病愈后顺利升入小学做准备。
本文摘自《小学家庭教育全解》,未经书面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