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素养问题

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道、法、术”。“道”指规律和本质,“法”指概念和原则,“术”指方法和技巧。本专题围绕“道、法、术”这一核心,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教育思想问题”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道”;“教育原则问题”、“教育法规问题”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法”,“教育方法问题”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术”。

家庭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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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接受的馈赠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吗?

责任编辑:小丽 发表时间:2014年08月21日 11:14 浏览次数:2208
No.A56090

【案情再现】

 刘晨的照相机

刘晨的叔叔从国外回来,给刘晨带了一个十分昂贵的照相机,并鼓励刘晨利用课余时间好好学习摄影。

刘晨才上小学四年级,他觉得自己虽然喜欢摄影,但毕竟年龄还小,不适合用这么昂贵的照相机,便将照相机交给父母保管。刘晨的妈妈觉得这照相机放着挺可惜,便自作主张地将照相机送给了刘晨的外公。刘晨得知妈妈把自己的照相机送给了外公,心里很不是滋味。刘晨叔叔送给刘晨的照相机,属于刘晨的个人财产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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