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素养问题

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道、法、术”。“道”指规律和本质,“法”指概念和原则,“术”指方法和技巧。本专题围绕“道、法、术”这一核心,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教育思想问题”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道”;“教育原则问题”、“教育法规问题”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法”,“教育方法问题”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术”。

其他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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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责任编辑:小丽 发表时间:2014年08月21日 11:19 浏览次数:2337
No.A56047

【案情再现

 电梯摔婴案

2013年11月25日,家住重庆市某小区的10岁女孩李某放学回家,行至小区内的电梯时,遇到了吴女士带着1岁的原原外出。李某在吴女士走出电梯时,将原原抱起,这时电梯门自动关上。过了几秒钟后,抱着原原的李某竟然对原原进行了凶狠的殴打。后来,她将原原从电梯抱回25楼的家中,在客厅沙发上对原原再次实施了殴打,后将原原抱至阳台栏杆上逗玩,致原原从阳台栏杆坠落。李某出门后遇到了吴女士,李某谎称原原被人抱走,并和吴女士一同下楼,到了楼下,李某自己绕行至原原坠落处,将灌木丛中摔成重伤的原原挪至七八米外的小道上,然后返回自己家中。李某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吗?

【法律依据】

刑 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理分析】

律师提示:

对他人造成多大的伤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犯故意伤害罪的,只有达到轻伤以上级别才能构成犯罪。就伤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例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本案主要涉及未成年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问题。本案中,李某不需要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对其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对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达到轻伤以上就要负刑事责任。本案中,李某在电梯内对原原的殴打行为有可能会造成原原轻伤以上的级别。至于原原坠楼而造成重伤的原因,笔者认为,如果是由李某直接造成,那么李某的行为就会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甚至可能构成故意杀人,从而面临更重的刑事处罚。

2.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只有年满14周岁的人才能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只能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本案中,李某的年龄仅有10岁,不满14周岁,因此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3.综上所述,本案中,不论李某对原原的殴打行为是否造成原原轻伤以上级别,均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即使原原因坠楼造成重伤的结果是由李某直接造成,李某依然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已及时将调查结果向双方当事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通报,因行为人李某只有10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侦查。原原父母已向长寿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李某的父母作为李某的监护人,平时没有尽到应尽的监护职责,而且孩子做出这种行为之后还对其百般包庇,因此,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李某的父母应承担全部的民事侵权责任。

【教子有方】

这起悲剧的发生,李某的家庭因素也是不能被忽视的。很多家长觉得自己努力工作,给孩子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就是完成做父母的职责了,其实这远远不够。作为父母,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作为家长,自己应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

2.家长应当尽量多抽出些时间来陪孩子,多关心孩子,多和孩子沟通,真正地了解自己的孩子;

3.作为家长,平时要注重对孩子爱和感恩的教育,并尽量让孩子少接触社会阴暗面,以免孩子受到不良的影响;

4.当孩子犯错误的时候,不能对孩子百般包庇,要教育孩子犯了错误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是要受到一定的惩罚的,而且如果错误很大还可能会牵连到父母。同时,家长对犯错误的孩子还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本文摘自《小学家庭教育全解》,未经书面允许,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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