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再现】
孩子的压岁钱该怎么花
10岁的小温暖生活在富裕的大家庭里,每逢年节,总会从亲戚那里收到一笔数目可观的压岁钱。为了从小培养她的理财能力,温暖的妈妈总是让她自己保管,温暖也乐此不疲。有一天,她用压岁钱买了一些文具,妈妈很高兴,表扬了她。几天以后,她又用压岁钱买了一个很贵的金手镯,妈妈却对她发火了,还带她去商店要求退货。温暖很困惑,既然妈妈让自己理财,可为什么妈妈的态度前后却不一样呢?到底自己可以买什么,不可以买什么呢?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理分析】
律师提示:
未成年人如何划分,他们都享有哪些权利?
在我国,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不论其是在校学习,还是已经参加工作,均以年龄为划分标准。未成年人享有和成年人同等的权利。但是,有很多权利不能由未成年人自己行使,必须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代理行使孩子的权利,是家长作为孩子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之一。
本案主要涉及未成年人权利的法律规定。温暖可以购买文具,但是不能购买金手镯。
1.《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就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本案中,温暖的妈妈作为温暖的监护人,就是温暖的法定代理人。
2.《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具体到本案中,文具的价值相对较低,10周岁的温暖购买文具的行为属于与她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金手镯的价值相对较高,温暖购买金手镯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因此温暖的妈妈态度才会不一样。温暖购买金手镯,需要她的妈妈来代理,或者征得妈妈的同意。
【处理结果】
温暖的妈妈到商场退金手镯,经协商后,商场同意退货。回到家后,妈妈对温暖进行了耐心的教育,温暖表示今后想要购买贵重物品之前一定会向妈妈征求意见的,妈妈对温暖的听话懂事进行了表扬。
【教子有方】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连小孩子的零花钱也越来越多。为杜绝类似本案事件的发生,家长要做到三点:
1.培养孩子的理财观念,让孩子知道亲人给予的钱财,通过好的方式,如存入银行、买基金等,可以积少成多的道理;
2.树立孩子节俭的意识,让孩子知道这些钱都是长辈的辛苦工作所得,必须把它用到该用的地方,浪费是可耻的;
3.让孩子学会懂得尊重家长,在消费之前必须和家长沟通,征求家长意见,得到许可后方可实施。
本文摘自《小学家庭教育全解》,未经书面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