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再现】
祖父的遗产
4岁前的古雨是个幸福的孩子,和父母、祖父母一起快乐地生活。
他们家庭条件优越,父母都是个体经营者,祖父母都是退休教师,古雨是两代人的精神寄托和全部的生活希望,在他们的精心呵护中,古雨一天天长大。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古雨4岁那年,他们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出去旅游度假,可路途中却发生车祸,她的父母当场双双身亡。她开始和年迈的祖父母相依为命。
祖父母哪里能承受得住“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沉重打击,她的祖父古老先生思儿心切,忧郁成疾,得了突发性肝癌,经医院检查是肝癌晚期,住院治疗后,于去年十月份不幸去世。古雨万般悲痛,她有权继承祖父古老先生的遗产吗?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