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再现】
在家里开设网吧的老钱
老钱家住在某居民楼的一层,该居民楼距离第五小学不到50米。老钱退休后在家里无事可做,见到他姐姐开的网吧生意十分兴隆,便想自己也开办一个网吧赚点钱。经过一番周折,老钱终于成功申请开办了一家网吧。为了节约成本,他把网吧就开在了家里。自网吧开业以后,生意就十分兴隆,每到中午和晚上放学的时候,就有好多第五小学的学生来他的网吧上网。老钱可以在第五小学附近开办网吧吗?未成年人可以进入网吧吗?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三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