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再现】
摔伤的小星
小星是蓝天小学二年级的学生,是一个很淘气的孩子。他平时在家里就总是惹祸,经常把家里搞得一团糟,父母多次管教也没有用。他也常常把自己弄伤,身上常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即使在学校里,他也十分调皮,是个捣蛋大王。一天,小星在学校体育课上和同学玩篮球的时候,由于想要在同学面前表现一下自己,在上篮时采用了一种很另类的、高难度的上篮动作,结果落地时不慎扭伤了右脚踝,还摔伤了自己的右腿。老师和同学们立即将他送到医院,并通知了他的家长。经医生诊断,小星右脚踝骨折、膝盖皮外擦伤。蓝天小学的处理方式对吗?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该怎么办?
【法律依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第十五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