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再现】
吴敏状告父亲
8岁的吴敏一直跟随妈妈生活,是一年级学生。吴敏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吴敏每次向妈妈询问时,妈妈都说爸爸在国外工作,很难回国看她们。有一天,吴敏的妈妈因为工作太忙病倒了,经住院检查发现得了癌症,而且是晚期,将不久于人世。妈妈躺在病床上告诉吴敏,她是私生女,并让她去投奔她的亲生爸爸。但是她的亲生爸爸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家庭,因此拒绝照顾吴敏。吴敏无奈之下,只得将她的亲生父亲告上了法庭。吴敏可以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吗?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理分析】
什么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以及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本案主要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支付的法律问题。本案中,吴敏是可以要求亲生父亲支付给自己抚养费的。
1.《婚姻法》第25条第1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在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方面,法律也作了如下的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非婚生子女跟随的一方(生父或生母)后来和他人结婚的,如果他人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可以酌情减少另一方的抚养义务,但绝不能不尽抚养义务,仍然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综上所述,在本案中,吴敏的父亲应当支付抚养费,并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