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语言学习的长度──伴随人生的终身性
学生的语文学习既非从跨进学校才开始,亦非因跨出学校而结束。从呱呱坠地、呀呀学语到黄昏诵晚、人生诀别,语文的学和用与人生的生命相始终,贯穿人生全过程。无论是进校之前还是毕业之后,语文学习一该也没有停止过。但是,在漫长的人生长河中,语文学习和语文能力的发展并不是匀速前行的,而是伴随着生命成长波澜起伏呈现出阶段性、高峰期和持续性,即伴随人在发育、成长中心理结构的变化而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语言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而这种变化的心理结构和相应的语文水平又是语文再学习的前提和基础。美国心理学家Jeanne Chill以阅读学、发展心理学、语言学和神经科学的研究为依据,提出了“阅读的六个发展阶段”理论,这一理论表明:儿童阅读能力呈梯度性发展,其关键时期是九岁左右至十二岁左右。基于语文学习的阶段性,《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采用“课程目标九年一贯整体设计”“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之下,按1-2年级、5-6年级、7-9年级这四个学段,分别提出‘阶段目标’,体现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在过去的语文教学中,我们对语文学习阶段性关注、研究不够,有人对中小学语文教学衔按问题作过调查研究,结果表明,“真正了解学生、从学生实际出发,课堂中突出学生主体的教师只是少数”“多数教师的衔接意识不强”。了解并掌握学生语文学习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才可为语文学科教育找到契机和入口;了解并掌握学生发展的持续性特点,才会懂得什么是基础性的教育,并由此导示学生的发展方向。
(三)语文学习的深度──化育人格的修身性
卡西尔认为,语言处于人类精神活动的焦点地位,甚至可以说它本身就是一种精神实体。通过语言可以走向人类心灵所有的领域。纵深考察语文学习对学习主体的作用,可以分为四个境域:一是初步感知、掌握和运用语言文字,以满足日常生活、交际、交流的基本需要,随着听说读写能力不断提高,这种交际,交流的层面也在不断扩大;二是凭借语言文字进入人类文明殿堂,认知、摄取人类历史经验和科学文化成果,从而拓宽视野,增长智慧,获得超越“自然力”的“人力”──“知识力”;三是在人类文明的异常里,在语言文化──历史的、现实的──对话中,反省、审视以至把握自己的人生定位、生活价值和生存方式;四是在语言文化中潜泳吐纳,让人性充盈圆融,精神审美超脱,灵魂自由徜徉。此时的语言学用已成为精神享受的一种状态,“诗意栖居”的一种方式。前二者可称之为“使用”语文,后二者可称之为“享用”语文,在语文的学用中实现“道德人生”和“审美人生”的大境界。《全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强调指出:“语文课程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