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文课程的性质
语文是什么?“语”,大家都认为是指语言;“文”,有人说是指文字,有人说是指文章,有人说是文学,有人说是文化。也有人考证这门课程定名的由来,认为“语文”是指“口头语”和“书面语”。
我们说,“语文”应该包括口头和书面的语言,包括文字、文章、文学和文化。语言文字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文字以及由语言文字构成的作品都属于文化。
关于语文课程的性质,多年来人们提到过基础性、实践性、思想性、科学性、民族性、综合性,等等。可见语文课程的性质不是单一的,而是多重的。不过大家谈及的各种性质不是在同一个平面上的,是有偏重的,也是有层次的。通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大家获得了比较接近的认识:语文课程性质的核心应该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
这里的“工具”是一种比喻的说法。“工具性”着眼于语文课程培养学生语文运用能力的实用功能和课程的实践性特点;“人文性”着眼于语文课程对于学生思想感情熏陶感染的文化功能和课程所具有的人文学科的特点。
语文课程先实现工具性目标,后补充人文性内容;或者首先突出人文性,而后再加强工具性,这两种想法都是不妥当的。工具性和人文性是结合在一起的,语文课程要同时实现这两方面的目标是并不矛盾的。当然,要实现两方面目标的高度结合,必须在目标与内容的设计上、在实施上下大功夫,而且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工具性与人文性的高度统一是语文课程应该争取的目标,也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目标。
语文课程是学生发展的重要基础,在过去的社会是这样,在未来的社会也是这样。
二、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
1.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指出:“义务教育课程应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够达到,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因此,《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所设计的课程目标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力争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达到这一目标,获得现代公民都必须具备的基本语文素养;课程目标还必须使学生热爱学习、学会学习,打下终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学生应具备的基本语文素质的内涵是丰富的,课程目标根据“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来设计展开。这里面体现了工具性和人文性相统一的思想,包含了扎实的基本功的培养和潜在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开发。我们必须注重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不能片面强调突出其中的某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