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秋季,教育部下发实施《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下称《课程标准》),同时,根据《课程标准》精神编写的实验教材,也于2001年9月在全国38个课程改革实验区开始实验。新的《课程标准》,集中体现了现代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学习之后令人耳目一新。当前,深入学习、领会新《课程标准》的精神内涵,更新观念,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是摆在各级教研人员、中小学校长及广大教师面前的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作为一名教研人员,愿就自己学习的认识和体会与同行交流。
一、课程改革的总目标。新《课程标准》确定的课程改革的总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为宗旨,以突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为重点,培养自学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研究分析的能力、运用现代技术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形成良好的语文综合素养,促进全面发展。确定这样的目标,正是我国基础教育承担着提高全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历史重任的具体落实,每位语文教师都应自觉地去实现这一目标,而不应偏离这一目标。
新《课程标准》既是立当前,又着眼未来。它不仅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而且具有开创性、前瞻性,体现了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精神实质。在教学理念上突出了课程在育人过程中的发展功能,强调了课程的功能要从单纯注重传授知识转变为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特别要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就现阶段以及未来几十年内,我国公民应具备的语文综合素养大体包括: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语文实践能力三大部分。并对这三部分内容阐述得很详细,每个年段应具备的语文素养都包括其中,不仅包括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等单项素养,而且也包括在中综合运用语文知识的能力。尤其强调要营造大语文教育的氛围,培养学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灵活运用各种语文知识的能力。
二、新《课程标准》和新的课程体系的特色。开放性和创新性是新《课程标准》和课程体系的两大鲜明特色。新《课程标准》无论是“前言”部分,还是“课程目标”和“实施建议”部分,都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这个问题,强调要总结我国语文教育的成败得失,借鉴各国母语教育改革的经验,遵循语文教育的规律,努力构建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大语文教育体系。具体说,就是要积极探索和建立课堂教学、语文实践活动、综合性学习相结合,课内外联系,校内外相沟通,学科间相融合的语文教育新体系,形成学生能在更大范围内学语文、用语文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