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赋予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具体的培养方式。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目标,由于它们的性质难以用精确的语言加以界定或转变为可测量和可清楚观察到的行为,目标要求往往存在着抽象、空泛的特点,常常缺乏具体的操作和明确的指向。《标准》在此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改进,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结合到语文听说读写的各个方面。例如,在识字写字方面,重视对学生识字写字的兴趣和习惯的培养,关注学生对汉字美的体会,重视书写的整洁。在阅读方面,培养学生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关心自然和生命,敢于说出自己的喜欢、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辨别是非善恶;在习作方面,培养学生与人合作、与人分享的情趣;在口语交际方面,重视学生参与意识、良好的文明礼仪素养的培养。这样一些具体的培养方式,使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落在了实处。
二、第一次明确地从过程和方法维度提出学习目标
从建国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纲领性的文件明确地从“过程”的角度提出课程目标,《标准》开创了先河。“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的提出,标志着人们从对学习结果的关注转变到对学习过程的关注,这是近一个世纪以来人们对语文教育深刻反思的结果。语文课程要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而语文素养是存在于每个学生内部的一种心理结构,它是不可传递的,老师的语文素养不能直接传递给学生,只能靠学生自身的实践活动才能构建。听说读写的能力只能在学生自己的听说读写的活动中才能发展;语文学习的兴趣、习惯和态度的建立,也必须在语文学习活动中才能形成。关注“过程”,关注语文的实践活动,就是抓住了语文教育本身的特点。
《标准》还明确提出了“方法”目标。有人说,在教育的全部内容中,最重要、最可宝贵的是关于方法的传授,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在知识经济时代,方法的掌握显得尤其重要。《标准》在总目标中明确指出:“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初步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在阶段目标中也指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具体的学习方法,如“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注重情感体验”“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借助读物中的图画阅读”“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而“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获取资料”等方法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