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文课程的性质和地位的探讨由来已久。仅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就有过三次之多。随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人们对语文课程的性质和地位,又有了更为多元而开放的认识。据有关专家统计,仅对语文课程性质的看法就不下二十种。由于人们对“语文”“语文学科”“语文课程”“语文教学”“语文教育”等概念不加区分,导致认识上的极大分歧,以至于无法形成实质性争鸣,更难达成共识。
在这里,我们讨论的是语文课程。什么是语文课程呢?按照现代课程观,语文课程包括语文学科知识、语文生活经验以及师生与文本的对话三个方面。因此,语文学科知识只是语文课程的一个方面,语文课程理应关涉学生的语文生活经验。不仅如此,作为课程建构主体的师生与课程文本之间的对话和互动,使得语文课程不再是外在于人的死的教条。语文课程由此成为一种历史性事件,避免了制度化和科层化的毛病;语文课程不再是一种死的文本,“它成为一个动词、一种行动、一种社会实践。”因此,语文学科只是语文课程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语文课程包含了语文学科课程、语文活动课程和语文综合性学习。
关于语文课程的性质
《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规定:“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课程标准的这段话意思明确:语文课程的性质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语文课程的工具性是源于语文的交际功能,而其人文性是因为语文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
(一)语文课程的工具性
语文课程的工具性,不仅意味着语文本身就是一种工具,而且是用以达到目的的工具。因此所谓“工具性”在这里实际上强调了语文课程的功能与目的。
语文本身就是一种工具。就个体而言,人们使用语言(即言语活动)表达思想感情,进行思维活动。就人际而言,经由语文,人们要可以交流思想与情感;经由语文,人们还可以造成预期的行为事实。就人类总体而言,语言是文化得以积淀和传承的载体。这三种情形里,语言本身就是一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