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在阶段目标的第一学段,按识字与写字、阅读、写话、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分别列出了6、10、3、6、3共28条具体目标,同1993年秋季开始在全国实施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要求相比,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汉语拼音降低了要求,减少了内容。
语文课标第一学段把汉语拼音的要求放在“识字与写字”中第5、6条列出,规定汉语拼音的功能是帮助识字、学习普通话、查字典,不再提帮助阅读。功能的调整,决定了汉语拼音必须适当降低要求。
汉语拼音要求的核心是学会汉语拼音。怎样才算学会呢?一是读准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二是准确地拼读音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三是认识大写字母,熟记《汉语拼音字母表》。
课标把“熟练地拼读音节”改为“准确地拼读”把“默写声母、韵母”降低为“正确书写”;把“背诵字母表”改为“熟记”;删减了直呼音节的要求。这对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负担,丰富启蒙教育的内容,是十分有意义的。
这样的教学要求,估计4周左右即可基本达到。可能有老师会担心,短短的4周,学生掌握不了拼音,掌握不了拼音怎么能帮助识字呢?这就要求我们改变教学观念,首先要把握好教学的“度”——能准确拼读音节,不要拔高到熟练拼读上,至于从学会到熟练还得有一个不断学习、复习、巩固的过程。其次,要明确汉语拼音帮助识字,并不是必须熟练拼读了才能去识字,而是只要会准确拼读便可以开始识字。借助拼音帮助识字,在识字中巩固拼音,充分利用汉语拼音、识字甚至阅读之间的相互作用,让学生在不断的语言实践中练习、巩固,从“准确拼读”达到熟练,帮助识字,学习普通话。
汉语拼音删去了直呼音节的要求,是否还可以用直呼的方法进行教学?我认为,课标不要求直呼是指教学目标,而用什么方法教学是教学方法的问题,教法各异,百花齐放,只要省时高效,不加重学生负担,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教师进行各种行之有效的教法探讨是一种创造性的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