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的基石是人文精神。对人格的尊重,是新课程倡导的基本理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老师对学生,是引导者、是合作者,老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平等关系,老师不应该有话语霸权,同理,新课程的培训者对老师也应该是平等的,同样没有话语霸权。新课程实施过程中,老师需要“学习、学习、再学习”,需要与时俱进。这种学习,是老师的需要;理念的提升,是老师自身努力的结果,而不是“洗脑”。“洗脑”之说,是对老师人格的侮辱,也是无助于“以人为本”的新理念的传播和形成。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然也是检验新课程理念的唯一标准。尽管新课程理念不少是取自外国现代教育的经验,并经我国专家论证,但是否适合国情,是否能植根于中华沃土,还有待教育实践的检验。从认识论的角度说,“洗脑”也是与科学的认识规律背道而驰的。
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培训者对老师应多一些平等,少一些救世主的心态,是新课程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