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支撑课程有新理念。
课程标准以四大基本理念为支撑。其中最突出的是第三条:“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提出“综合性学习”的要求。这一理念贯穿于课程标准的始终。首先,强调自主性,语文学习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近年来,美国兴起的构建主义心理认为,学习的过程是主动构建知识的过程,而不是被动接受外界的刺激。叶圣陶先生说,阅读是吸收,写作是倾吐,毫无疑问,二者的主体是学生,必须十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其次,强调合作性。学生对课文及人物形象理解受多种因素影响,心得各异,体会不同。外国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中国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林黛玉。”就是这个意思。这就特别需要加强学生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取长补短,不断丰富自己。再次,强调探究性,教学过程是引导学生发现的过程,学生对学习对象采取研究的态度,作为一种学习方式,重在学习过程和方法培养,决不是追求学生探究的结论。探究中包含有训练,探究学习不排斥接受性学习。
课程标准还强调语文是“实践性强”的课程,“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并明确指出:“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这无疑也是一个引人注意的基本理念。
3.教育过程有新特点。
新的课程标准倡导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新特点。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一是准确把握课程标准所倡导的语文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反对离开教材思想内容的纯工具训练。二是要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用丰富的人文内涵影响学生的精神领域,注重潜移默化。三是尊重学生的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母语运用水平。四是开辟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注重对潜在课程的开发和利用,重视隐性教育。五是教学中重视培养良好的语感和整体把握能力,用心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联想能力和形象思维能力等。
4.对教师素质有新要求。
新的课程标准对语文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课程标准指出“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做好“组织者”“引导者”工作,无疑是对语文教育工作提出的全新而具体的要求,教师首先要有开放意识,对学生、对教材、对评价尺度都要有开放意识。其次,是自身学习能力的提高,我们要求学生自主学习,教师首先要会自主学习。一个常年不读书、不看报、不思考的语文教师是不可能适应新要求的。再次,在更新自己知识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实验,改革创新教学方法,这是贯彻实施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