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的表述中,为什么将“语言文字”改为“语文”?
以往的《教学大纲》对语文教学的目的任务的表述是这样说的:小学语文教学要“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这句话在《课程标准》里改成了“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虽然只是将“语言文字”改成“语文”,但其内涵不一样了。“语言文字”主要是就这一套负载信息的符号系统而言的,“语文”就不同了。它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对于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既要全面提高小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还要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13.《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提出“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如何理解其内涵?
可以从两方面理解它的内涵。一是语文是民族的根,也是学生做人的本。语文教育即母语教育,让学生热爱祖国的语文就是教育学生热爱自己的祖国,就是要通过教“语文”培育现代的中国人。二是一切学习行为都是由动机引起的,人的学习过程是认知与情感协同发展、互相促进的过程。语文充满形象与情感,让学生热爱祖国的语文,他们求知的渴望、钻研的精神、学习的劲头也就越强烈,效率也就越高。
14.如何认识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
语文课程的功能绝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还应当通过课程使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审美,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具体地说,即全面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培植热爱祖国语文的情感,培养适应实际需要的语文能力,培养创新精神,提高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简略地说,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即;求知、练能、启智、传情、审美。
15.《语文课程标准》通篇不提“训练”二字,作为指导性文字的“课程标准”,为什么要淡化“训练”?
二十世纪末,人们针对语文教育存在的忽视学生的文学素养、悟性、灵气和创造力的培养等诸多问题提出了批评。当然,造成语文教学的种种失误,并不都是“训练”的错,但是不可否认,由于种种原因,原本为培养学生能力的“训练”逐渐演变成单纯的“题海战术”,再加上大量死板的、质量低劣的“标准化的试题”占去了学生多数宝贵的时间,并严重束缚了他们的思维,影响了学生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指导性文字的“课标”,淡化“训练”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了。当然,淡化“训练”,不等于不要训练,尤其是小学和初中,是打基础的阶段,这就要踏踏实实地进行必要的语文基础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