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大纲,从理解程度和阅读方式两个方面提出要求。就理解程度,大纲提出:“能够阅读程度适合的书籍、报刊和文件,了解读物内容,领会读物的基本思想。”就阅读方式,大纲提出:“能够用普通话朗读,能够扼要复述。”1963年大纲主要从阅读方式上提出“流利地诵读课文,并且能够背诵教师指定的一部分课文”的要求。粉碎“四人帮”之后的三部大纲,适当提高了阅读教学的要求。1978年大纲,在理解程度方面提出:“理解主要内容,有初步的分析能力。”即能通过初步的分析,抓住读物的主要内容,这样的要求显然要比前两部大纲要高。1987年大纲提出:“正确理解主要内容,有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义务教育大纲提出:“理解主要内容,领会中心思想。”可见,大纲对理解程度的要求是逐渐提高的。
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是阅读能力的一个标志,是发展思维的一个重要方面,在阅读训练中要重视分析概括能力的培养。低年级主要结合词句训练进行,会辨词义、比较句意,这有助于培养分析能力;中年级可结合段的训练进行,理解自然段,了解句与句的联系,句与自然段的联系,知道一个自然段主要讲的是什么,这是在进行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的训练;高年级可侧重结合篇的训练进行分段、归纳段意的训练,抓住课文主要内容的训练乃至概括中心思想的训练,这是在进一步培养分析概括能力。
1987年大纲和义务教育大纲,除了从理解程度和阅读方式上提出教学要求外,还分别从培养独立阅读的能力、良好的阅读习惯以及阅读速度等方面提出教学要求。培养独立阅读的能力和习惯,既是阅读教学的要求,又是阅读教学的目的,抓住了这两点,就抓住了阅读教学的根本。尽管1956年大纲已经提出培养儿童独立地自觉地阅读的能力,但并没有落实。这部大纲和1963年大纲都强调阅读教学要“以教师的讲解为主导”,其结果造成持续多年的“先生讲,学生听”的局面,教师的讲解挤占了学生诵读、思考的时间,独立阅读能力难以形成。1963年大纲进了一步,强调能力的获得要靠严格的训练,反复强调多读多练,但由于未能从教学思想上解决问题,教师“满堂灌”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近年来,随着对培养阅读能力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深,随着对叶老“教是为了达到用不着教,讲是为了达到用不着讲”“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等教学思想的研究和实践,培养独立阅读能力和习惯已成为一种大趋势,成为许多教师改进阅读教学的方向和不断追求的理想境界。此外,义务教育大纲提出阅读要有一定的速度,这是时代的要求。我们在阅读教学中不仅要培养学生精读的能力,而且要培养学生速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