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华大学附中,一位姓马的学生对记者说:“其实我小学阶段读书时挺想知道课文作者是谁,为什么他能写得那么好。”
一位自称其父是法学教授的张姓同学告诉记者,他知道小学语文课文不署作者姓名是侵害著作权的行为。他对小学教材为什么敢于公然侵害他人权利表示迷惑不解,“难道课本就可以违法吗?”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我国出版发行量极大的小学语文教材却极少在课文中署上作者的姓名,这种做法,已经严重影响到小学生们的权利意识。
对于小学教材课文不署名的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授陈建民指出,这其实是一个大问题,包括她在内,很多学者都对这事有看法。她说,经营小学教材的利润已经相当大,不署作者姓名,一方面是对著作权的公然侵犯,同时也是出版发行者免除稿费支出、赚取更多利润的手段。即便有人主张小学教材可以实行法定许可使用,但这仍然不是出版者不署作者姓名的理由,无论如何,署名权是著作权中一项不可侵害的权利。
看来,无论从经济的方面考虑,还是从培养孩子从小树立知识产权意识方面考虑,小学语文教材中的课文真该署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