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师的教学思维是数学教师对数学教学活动的理性认识,是数学教师和数学教学对象,内容,环境等交互作用的内在理性活动,是数学教师把数学知识的学术形态转换为教育形态的意识与能力。可分成理解,变换,讲授,评估,反思和新的理解六个部分。理解是对要讲授的数学概念进行融会贯通的过程;变换是教师将要讲授的数学概念转变为如何促进理解这些概念的认识过程;讲授是促进学生理解的过程,包含组织和控制教学,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机会等教学行为;评估或检查学生包括对学生的理解情况进行实时操作性的评价和更为正规的测试等;反思意味着需要评估教师自己的教学工作,如此下来,教师就发展了对数学教学的新的理解。
三、如何提高数学教师教学思维的能力。数学教师教学思维能力的形成和提高是一个终身的过程,贯穿于教师的整个生涯之中。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性认识。数学教学的基本矛盾是:数学教育应正确地体现数学的本质“和”数学教育应当充分体现教育的社会目标并符合教育的规律之间的矛盾,这实质上反映了数学教育哲学的问题。数学教师应对数学教育领域中众多不同的口号作出自己理性的判断,不要成为它们的俘虏;要对以下问题提高理性认识:数学是什么?如何解释其本质?提出过哪些数学哲学?数学理论的基础由哪些哲学假说或可能隐含的假说构成?应该采纳哪些认识论和学习论?为达到数学教育目的应采用何种方法?这些方法和目的是否一致?
(2)勇于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数学教师的教学思维能力与教学研究能力之间是互为提高的,密不可分的。数学教师不仅要关注数学教育的宏观研究,更要重视数学教学的微观研究,这也不是一课堂的设计,一类题的求解等,而是指理论指导下的微观调查,微型实验和个案研究。如教师提问后应给学生多少思考的时间才会真正引起学生的思考?男女学生在数学学习中究竟存在多大的差异等。这些调查或实验都要精心设计,才会有科学根据,具有说服力。数学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恰当选题,勇于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定能提高自己的教学思维能力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