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张识字数量不要太多。一些暂时难认、难理解的字词不必硬灌给儿童,以后他们有了相当的知识基础就不难掌握。这有利于减轻负担,也有利于智力发展,还有利于常规训练。皮亚杰说:过早地教给学生一些他自己日后能够发现的东西,会使他不能有所创造,结果也不能对这东西有真正的理解。这话是很有道理的。
四、识字教学要把握要求,明确目标
我把这一点放在最后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识字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部分,但识字任务并不是某个阶段能全部完成的。从广义说,和文字打交道,一辈子都在识字,都需要不断识字。譬如,一个早已认识的字,在某个语言环境中怎么理解它的义?得翻翻字典,问问人。我这个姓(斯),学生早就认识了,可是看到“斯文扫地”这个词语时,他不一定懂得意思,就得学习。当然,基础教育阶段的识字教学,大纲中已有明确要求,教材中分年级分册作了具体安排。但大纲、教材是靠人去贯彻的。要是我们对大纲、教材的理解不全面,不深刻,具体实践中就会发生许多偏差。如汉语拼音是识字的工具,小学各年级都有识字任务,只是多寡不一。可是有人把汉语拼音仅仅看作是低年级的识字工具,中高年级就舍弃不用,以至小学毕业时学生遗忘了,再搞突击“复习”“补课”,应付考试。过去教学大纲中有一二年级以识字为重点的话,有的就理解为只要抓识字,不重视阅读、写话等训练,语言训练更是丢在一边。现在不提识字为重点了,有的就放松了识字教学。这类情况的产生,实际上对识字教学的要求没有真正弄清楚。过去提识字必须“四会”(读、说、写、用),对所有的汉字都作统一要求显然是不合适的,我在教学实践中早已自作主张区别对待了:难写的字,不要求默写;这个年级、这个年龄段不易运用的字不要求用(即1978年小学语文教学大纲中提出的两种不同识字要求——一类字、二类字)。但实际上,识字最终都应达到“四会”。我以为,这就是教者心中必须明确的目标。这个目标,又必须抓住各个阶段有重点有步骤地实现,必须渗透在整个的语文教学活动之中。没有“四会”,尽管学生识了几千字,当他在作文中频频出现错字时,我们能说是达到了识字教学要求、完成识字任务吗?当然不能。
现在识字教学行之有效的方法很多,我认为各种方法之间切磋交流,有助于百花齐放,有助于取长补短,有助于我国小学教学逐步科学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