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过程和方法
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产生情感体验、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等,都产生于一定的教学过程中。学生知识能力的实际及其生理心理特点、教学的目的要求决定教学过程的安排和教学策略的选择,而教学过程的设计和教学策略的选择又反映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能力和教学个性,同时也反映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情感和态度。
在教学中,虽然教学过程是统一的,教学步骤是一致的,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却是千差万别的。思维活动的方式不同,情感活动的样式各异,意志活动的强弱也不一样。教师不宜以自己的思想去束缚或代替学生的思想,以自己的思维模式去规范和限制学生的思维活动,不要过早地去追求统一的认识、统一的结论,应允许不同的认识和认识的不同水平的同时存在。在语文教学中,学生认识上的参差不齐是正常的。勉强让后进生靠拢优秀生,或让优秀生降低到后进生水平都是不恰当的。所谓的“统一认识”也是虚伪的、脆弱的。因为任何认识都离不开个体的知识和经验,离不开个体的思维方法和习惯,离不开个体的心理能力。那种认为统一的材料必然产生统一的认识的观点是忽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统一”掩盖了学生个体认识的差异性,冲淡了学生的认识过程,所以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对语文材料的反应又往往是多元的”“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
为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和历次教学大纲一样,课程标准明确提出提倡启发式教学;和历次教学大纲不一样,把“讨论式教学”提到应有的地位。
关于“讨论式”,以高年级为宜,但在低、中年级尝试进行一些合作讨论的练习活动也是允许的。现在小组合作研讨的样式在许多学校盛行。学生同桌两人或前后桌四人一起讨论,作为一种“合作学习”的雏形,对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以及口语交际能力、探究能力是有益的。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学生讨论的问题从何而来,是教师从主观愿望出发硬塞给学生的,还是来自学生、是学生急于释疑求解的问题?在教学中,学生对课文常常会从不同角度提出各式各样的问题,如果老师善于梳理,提出一个或两个带有共性的问题,同样会引起学生的兴趣。否则,由于学生思路突然分岔,加之时间太短,来不及组织内部语言,更谈不上去听取别人的发言,讨论就会流于形式。
由于语文课程的目标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又由于语文课程具有多重功能,因此,课程标准强调“在教学中,尤其要重视培养良好的语感和整体把握的能力”;强调“拓宽语文学习和运用的领域,注重跨学科的学习,使学生在不同内容的相互交叉、渗透和整合中,开阔视野,提高学习效率,获得现代社会所需要的语文实践能力”;在教学建议中,又提到要“沟通课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
在学生学习语文的实践活动中,上述三个方面常常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的。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学生以知识为基础,以学习方法为中介,逐渐获得正确理解和运用语文的能力(在获得能力的过程中,也可以获得知识),并产生情感、激发想象、启动思维,形成一定的学习态度,所有这一切都体现在教学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