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语文教学的综合性──学习《语文课程标准》心得之一
学生的言语实践活动是一种综合实践活动。反映在语文教学上,主要表现为注重字词句篇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听说读写基本技能练习相结合,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结合,语文和学生生活相结合,语文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以促进学生在语文学习活动中口、耳、手、脑并用,知行统一。
关于语文的综合性,课程标准较之历届大纲,提得更为明确,具有新意。
过去,我国中小学课程设计过于注重学科课程,忽视综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把学生定格在书本世界里,断绝了和生活世界的联系。课程学习强调理论性,忽视实践性,注重认知,忽视学生个体对客观世界的体验、感悟,使课程远离学生的生活实际,失去了实践和应用的价值。学生在书本海洋里徜徉,而根本不去关注周围世界、祖国前途、人类命运。即使学生在学习期间掌握了一些能力,但由于缺乏综合实践,很难适应未来的工作和生活。
过去我们对语文综合性的理解,主要是就语文作为思想和信息的载体所负载的内容而言,是从语文学科的知识性讲的。这也是综合,只不过是综合的一个方面。心理学家索里和特尔福德指出:“人是统一的单元,当他有所活动时,是整个人在反应……当一个人的行为模式由于经验而有所变化时,其运动的、观念的和情感的方面都要发生变化。”又指出:“人的每一活动总是程度不同地包含着运动的、观念的和情感的变化。”课程标准正是从一个新的维度论述语文教学的更大的综合,这主要有三个方面。
1.知识与能力
知识是基础,能力是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逐渐获得的。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相辅相成。过去语文教学偏重知识传授,把语文教材分解成若干个知识点,并形成自认为很严密的知识体系。这种做法,导致语法术语、文学概念、文章作法等充塞课堂,导致阅读教学中的繁琐分析,作文教学则大讲“开头几法”“过渡几法”“结尾几法”等所谓谋篇布局的知识,使语文教学耗时多而成效少。
对于语文知识,一要有序,二要有度,三是要明确语文教学的终极目的不是让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而是为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健全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