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从孩子呱呱坠地之日起,他就被当作一个独立的人看待。父母从不勉强孩子做什么,而是按照孩子的年龄特点,引导他们去做应做的事情。不满一周岁的孩子,当他们能自己捧奶瓶喝奶时,父母就鼓励他们自己捧着喝。喝完了,父母还向孩子道谢并加以赞许。
一般来说,孩子完成高中学业,不管他们是进大学深造,还是走上工作岗位,就是他们离开家庭独立生活的时候了。绝大多数青年就离开家走上了自我奋斗的道路。
我从纽约到费城的途中,遇到一位年轻的姑娘。她拿着行李下了车,旅客陆续走完了,我等人来接,于是车站上就留下她与我。我问她是否也等人来接,她摇摇头说不是,她还不知该往何处去。我接着问她从哪里来,她说她18岁,刚念完中学,爸爸妈妈生活困难,她四个弟弟妹妹还在念书。她到了该独立生活的时候,所以离开家外出找工作,以减轻家庭负担。我怀着同情想给她以帮助。这时,接我的车来了,我请她一起上车但是她婉言谢绝了。她拿起笨重的行李,慢慢地向前走去。
不轻易说“不”
美国7岁的女孩洁西卡驾机身亡的惨事引起全球广泛争议。但洁西卡的妈妈在无比悲伤之余仍然说:“孩子想飞就让她飞吧!”
这是对自己教育理念的坚持。西文的教育精神就是这样。他们注重鼓励、支持,陪伴孩子渡过漫长的学习、训练过程,而不太看重最终的成果。
西方人一般不会在孩子想做什么时急于说“不”。比如孩子想拆一件玩具甚至于电视机,父母也不会发怒。因为完全可以买些旧货来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当孩子看人家开飞车,自己也想试试时,父母明明不赞成,也会请专业赛国车手来教。让孩子慢慢明白飞车不光是开得快,还有体能、耐力的艰苦训练。既满足孩子的愿望,又让孩子在实践中懂得哪些该做、可做或相反。简单说“不”只能破坏亲子关系,压抑孩子的能动性,迫使他们转入“地下活动”——到那时悔之晚矣!由此可见,首先是尊重和鼓励孩子的愿望,然后才考虑怎样去尊重和鼓励。这里最重要的是真正了解孩子的能力。因为每个孩子身心发展程度不同,把握这点有些困难,但一定要尽力去了解。有时孩子只是一种兴致,想得很美,其实能力达不到,这更需要父母的帮助。这种场合仍然要维持孩子的兴致,容许他们试仟并犯错误。当然,像小洁西卡那样可能以生命为代价的情况,就不能完全让他们决定。
孩子想做某件事,父母可以用自身的经验去告诉他们会有什么后果。如果他们不听,还是去试,而且结果正如大人所预告,千万不可讥讽他们:“早跟你说了……活该!”这样他以后有事就不跟你谈了。因为当他证明“被骗了”,以后就不再相信大人的话了。
不吓唬欺骗孩子
我刚到美国留学时,常接触美国家庭,不知不觉地就把我们中国的习惯带过去:在制止小孩做某些事情时连骗带吓。比如“不听话,魔鬼就来了”、“不听话,爸爸妈妈不要你了。”我发现大多数美国家长对此很敏感,有的人立即出面干预。这时我才明白美国人教育子女同我们中国人有个重大的差别:绝对不吓唬小孩,不能用谎话来骗小孩。他们认为小孩的压力承受能力很低,大人不经意的一句话往往会使他们睡不好,吃不下。
我后来也为此吃过一回苦头。在我自己有了孩子之后,为了不让她吃口香糖,就说口香糖吃下肚会死人。哪知她记住了,有一天吃下口香糖之后情绪突然低沉,弄得我进退两难,实在没法排解她的烦恼。后来只得说吃一片问题还不致于十分严重,但仍然不能消除孩子的紧张情绪。
看来,在这点上美国人是对的,对孩子,善意的恐吓和欺骗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