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1992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
在小学语文教学方面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是这部大纲的天职,也是它的最大特色。大纲有以下几个特点:
1.着眼于培养民族素质,大面积提高小学语文教学质量。
小学是义务教育的基础阶段。要抓住小学阶段这个宝贵时机,通过语文教学来培养民族素质,给学生打好思想品德和听说读写的基础。因此,和以往的大纲比较,着眼于民族素质的培养是义务教育小语教学大纲最显著的特点,充分发挥语文学科在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是这部大纲的着眼点和根本指导思想。在执行这部大纲时,教师要切实转变教学思想,变着眼于应试为着眼于素质的提高,变着眼于淘汰为着眼于合格,变面向部分学生为面向全体学生,从语文教学方面为培养和提高民族素质切切实实做好打基础的工作。
认真实施这部大纲,对于普及义务教育,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2.教学目的表述得更加准确、完整,教学要求规定得更加符合教学实际。
义务教育大纲对教学目的作了如下表述:“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是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使学生具有初步的听说读写能力;在听说读写训练的过程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段话讲了三个方面的教学目的:语文基本功训练方面的——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培养初步的听说读写能力;思想教育方面的——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一般发展方面的——发展智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段话还阐明了几个方面的关系:(1)听说读写训练和思想教育的关系。进行思想教育是语文教学目的之一,要有意识地进行,不能认为进行了听说读写训练,就自然而然地进行了思想教育;思想教育要符合语文教学的特点,要通过听说读写训练来进行,要统一于语文训练的过程之中,不能游离于语言文字训练之外。(2)听说读写的关系。大纲是并列提出的,认为听说读写是并行不悖的四种能力,都应重视,不可偏废。(3)培养语文能力和发展智力的关系。要在听说读写训练过程中发展学生的智力,离开语文训练去发展智力,就丧失了语文学科的特点。(4)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关系。二者的关系是,非智力因素对于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促进语文能力的形成乃至今后的成才,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要十分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全面实现语文教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