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明确提出不再系统地教语法知识。
大纲指出:“小学阶段不要系统地教语法知识,要让学生从实际运用中领会必要的用词造句的规则。”
4.规定了各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
大纲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逐年提出语文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要求。在年级要求之后,分册规定教学内容并公布教材目录。
总而言之,如果说1956年大纲主要是借鉴国外经验,特别是学习苏联的成果的话,那么1963年大纲则重在总结和吸收我国传统的语文教学经验,注重继承传统,主张走我国自己语文教学的路。其中一明显的特征是:1956年大纲突出汉语教学系统,这是受俄语语法教学的影响而来的;1963年大纲强调多读多练,这是继承了我国传统语文教学的思想。1963年大纲对建国以后语文教学的发展是有重大贡献的,它强调学科特点,强调“双基”,对认识语文教学、提高语文教学质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63年大纲特点突出,但对思想教育重视得不够。在教学目的中没有提出思想教育的目的,在教学要求中也没有提出思想教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