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语文课程标准》避开了通常所谓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提法,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这些提法表明,教学过程是师生互动、互促的过程,是焕发师生生命激情、激发师生生命潜能的过程。鉴于课文教学中学生常常被置于从属的地位,处于被动的状态。当前特别要呼唤学生的主体精神,张扬学生的个性特征,引发学生的创新开赋,发挥学生的创新才能。
需要指出的是,在语文学习中,学生作为主人的地位,不是教师的恩赐与施舍,而是学生本应享有的权利。当前在教学中也存在着一些表面的、貌似和谐的师生关系。课堂上偶尔也出现逗一逗、笑一笑、乐一乐的场面,好像师生关系很融洽、很和谐。其实,这不过是某些教师以娴熟的教学技巧所营造的教学氛围,为了达到事先预定的教学效果,学生“配合”得十分巧妙而已。
其三,对教材内容及其呈现形式的认识要变。
教材要变,对教材的认识也要变。教材是学生学习语文的主要凭借,不是不容怀疑的“圣经”,不是冷冰冰的教条,是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载体。教材不是凝固、僵化的各种符号的堆砌,而是师生互动,平等对话的媒体。
师生和文本的关系,即读者和文本的关系。文本的意义是由读者创造的。为了填补文本留下的“不确定的空白”,每个读者都以自己独有的经验、独特的理解和体验参与解读文本,从而得出不同的结论。正是文本解读的独特性和结论的多样性,使阅读活动如此丰富多彩、魅力无穷。
语文不仅是工具,还是文化的载体,语文本身也是一种文化,所以对语文的理解有赖于对文化的理解。现时许多观摩课出现的问题,主要不是教学方法的问题,而是对教材的理解有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