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不得开设“实验班”、“特色班”、“创新班”“奥数班”等各类性质的教学行政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标准;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日前,广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问题进行明确规范。
据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刘育民介绍,近一段时间来,广东省部分地区初中招生出现各种名目的实验班和各种形式的统一考试,部分中小学出现利用节假日长时间补课等现象,加剧了升学竞争,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为此,省教育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重申“减负”细则。
继续推行小学、初中免试入学制度
《通知》强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将继续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初中实行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和转学一律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或变相考试、测试,也不得以小学阶段各类学科比赛、竞赛(包括奥数竞赛)成绩作为入学和转学的依据。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学校可以进行体育、艺术类相关术科测试,但不得进行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考试或测试。
不得开设“特色班”、“奥数班”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常态编班(即随机编班),不得开设“实验班”、“特色班”、“创新班”“奥数班”等各类性质的教学行政班,更不得以举办这类班为名进行招生和升学考试。
不得按成绩给学生排队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得按成绩给学生排队。已经实行课程改革的学校期末考试成绩要用等级制进行表述,不再实行百分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各市、县(区)、镇(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区域性学科统考或变相学科统考。九年义务教育学生毕业资格由其所在学校根据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认定。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和学校,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比赛。
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指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标准,也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未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任何社会团体、民间学术机构组织的教学评比结果不得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提级、评优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排队。
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不得超过《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的规定。任课教师应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的家庭作业量应严格控制。家庭作业应以探究性、思考性的内容为主,尽量避免布置机械训练、死记硬背的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禁止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也不得利用本校资源引进社会办学机构举办培训班。学校不得强制非寄宿生晚上回校自习。
每门课程只准使用一种教材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规定。各地必须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要求选用教材,不得选用省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门课程只准使用一种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购买或要求学生购买教材以外的教辅资料。
为保证“减负”的真正落实,杜绝“回潮”现象,《通知》规定,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学生课业负担举报电话,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教学工作的管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学校教学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督导评估标准,并在近期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导。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必须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或校长的责任。违规单位两年内不得参评教育系统各类先进集体,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两年内不得参评教育系统各类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