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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顾”不宜自称

责任编辑:小西瓜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0日 09:26 浏览次数:1166
No.A52779

沙叶新《精神家园》第5页:“昨晚6时许,在淮海中路沪港三联书店为读者签名售书。这家书店自成立以来我经常光顾。店堂不大,书种不多,但品位甚高。”

这段叙述语言,没有任何调侃色彩。将“光顾”如此用于自己,似乎有些主客不分了。

“光顾”是个敬辞,“光”是“使增光彩”的意思,“顾”义为“访问”。“光顾”就是说:“(你)到来使(我)增添光彩。”最初是主人对宾客来访时讲的敬语,后来多用作商店或服务性行业欢迎顾客上门时讲的客套话。同义的敬辞还有“光临”“光驾”“光降”“惠顾”等。这些敬辞只能主人对客人使用,如果主客颠倒,自称“光顾”,那未免有自吹自擂之嫌。上面引文中讲“光顾”的话,无异在说:我沙叶新的到来,使你们沪港三联书店增光添彩。沙先生谦谦君子,不会这样说话吧。

此外,引文中“成立”一词也用得不妥。“成立”多用于组织、机构、如:中国共产党成立,抗洪领导小组成立,等等。至于书店,还是用“开张”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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