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自修》1997年第1期,刊有沙叶新先生的一篇短文:《自古诗歌出少年》。沙先生在引了一首“先锋诗作”之后,坦陈自己“读不懂”。读这首诗是什么感觉呢?“是一种在课堂里被老师提问而回答不出的感觉,还有就是我被勒令开除出中国作家协会的感觉。”
这“勒令开除”四字,读来未免有点别扭。何谓“勒令”?指用命令的方式强迫人做某事。这在“文革”年代可是个常用词,广播里不时可听到“勒令牛鬼蛇神×××到造反指挥部报到”。而何谓“开除”?指机关、团体或学校将其成员除名的一种处理方式。“勒令”和“开除”连用,在表述上似乎有点难以自圆其说。
关键的一点是:勒令谁?按照上下文意,应该是“我被勒令”。但问题接踵而至:我怎么能“开除”自己?“开除”是团体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我被勒令”只能是“勒令退出”而不是“勒令开除”。那么,“勒令”的对象是“中国作家协会”呢?在语法上庶几可通,遗憾的是于史无征。据我所知,沙先生是“文革”以后由巴金和吴强两位前辈介绍加入中国作协的,那早已不是“勒令”满天飞的年代,更不可能有谁用“勒令”的方式来干扰中国作协的工作。沙先生即使谈一种感觉,也不能违背“历史真实”吧。
想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勒令开除”搭配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