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学是深圳重点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其父母都是学有所成的“海归”一族。或许是受国外某些教育观念的影响,也许是片面理解了“赏识教育”的内涵,抑或是没有把握好“爱”的“度”量,夫妇俩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达成空前的共识——认为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好品行是“爱”出来的,孩子的自信心是“赏识”出来的。因此,夫妇俩对孩子的“个性张扬”简直是“赞不绝口”。孩子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年级第一,这更坚定了夫妇俩的“爱心”教育观。可最近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一件事却令他们夫妇俩大跌眼镜,使他们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方法;陈同学参与了结伙盗窃,并打伤了对方。出发点仅仅是为了当上同学们心目中的“英雄”,敢作敢为,有“个性”魅力而已。
事实上,当今有不少的家长这样认为,爱孩子就是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他要怎么样就怎么要,只要孩子能提出来,家长有求必应,千依万顺,不管他的要求是否合理。其实,这是害了孩子,使孩子变得骄横任性,为所欲为,蛮不讲理。长此以往,孩子会变得品德败坏,不可收拾。父母的这种“爱”,实际上连母鸡都能做到。陈同学父母对他的“爱”,实际上是一种“糊涂的爱”!
教育的核心是培育孩子的一种健康的人格。人格的核心是自信,自信表现为人的一种自我概念,这种自我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在10岁左右。这个时候,最可怕的是为父母者的“糊涂的爱”——让孩子形成一种消极的自我概念,一种扭曲的个性张扬,一种“我为主宰”的价值观。但我们现在的家庭教育,恰恰没有足够重视这一点,忽视了“惩罚”在教育中“修正”“遏止”“杜绝”的积极作用,于无意中使其“因恶小而为之”未得到“惩罚”,继而催生出“积小恶成大恶”之恶果。因为,其一,健康的人格也不是“夸”出来的。心理学家H·G·吉诺特的研究表明:儿童受到过多的表扬,便会觉得自己不值得表扬,反而感到不安和产生副作用。其二,“让孩子自由成长”这句话,现在社会相对复杂,社会上诱因很多,在孩子还不能很好地分辨是非的时候,“让孩子自由成长”等于放任。
“欲使孩子成材,先教孩子做人”。这是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格,能培养学生抵抗和战胜引诱的能力。”当然,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结果。当然,孩子犯错误是难免的,家长不应该因为一点点小错误而大动干戈,且适当的惩罚不是改造人,是唤醒人,是让孩子明白为什么错了,直到他真正认识到是做错了,并忏悔了为止,应尽量使“惩罚”变成教育孩子的“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