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笔顺,经常看到大家提出在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现节录前两年在《山东教育》上发表的短文供参考,并请指正。
关于“肃”、“脊”、“敝”、“垂”等字以及“竖心旁”(忄)的规范笔顺
近来,许多教师来信、来电反映,在新的小学语文教材中,某些汉字的笔顺和原教材不同,其中有些汉字的笔顺本来就存在不同的看法,如:“肃”字的最后四笔,是从左到右写,还是先中间后两边,或先两边后中间;“母”字的第三笔是“横”还是“点”。另外,对垂、重、再、里、爽、脊、敝等字以及“竖心旁”(忄)、“登字头”(癶)等的笔顺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希望能说明一下这些汉字和部首的规范笔顺。
笔顺规范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组成部分。国家语委、国家新闻出版署曾在1988年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以下简称字表),规定了汉字的字形结构、笔画数和笔顺。但“字表”中的规范笔顺是隐性的,就是要从字的排列顺序中分析出来,很多人不熟悉这种分析方法,因此,运用“字表”查某字的笔顺很不方便,而且在应用中对某些字的笔顺也出现了不同理解。另外“通用字表”对个别字笔顺的规定也有不尽完善之处。
为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满足汉字研究、汉字教学、汉字信息处理、出版印刷、辞书编纂等方面的需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确定的笔顺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在此基础上,于1997年4月7日联合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通过“跟随式”(显示出一笔一笔的书写顺序)等方式,把隐性的规范笔顺显示出来,明确了“火”、“叉”、“爽”等一些字的笔顺,并调整了“敝”、“脊”两个字的笔顺。当教学中对某字的笔顺出现疑问或分歧意见时,要以这个《规范》作为判断正误的依据。
根据《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的规定,对“肃”、“脊”等字的规范笔顺说明如下:
垂:撇、横、竖(中间)、横、竖(左)、竖(右)、横、横。
肃:最后四笔的书写顺序是“先两边,后中间”,全字书写笔顺是:横折、横、横、竖、长撇、竖、撇、点。
脊:《字表》“脊”字上半部分的笔顺,原来规定为由左到右书写──点、提、撇、撇、点、捺;《规范》调整为先写“人”字两边的“点、提、撇、点”,次写中间的“人”字。
敝:《字表》对“敝”字左半部分的书写笔顺,原来规定为先写中间的一竖,再写上边的点、撇,然后写下边的竖、横折钩和里面的撇、点。《规范》调整为先写上边的点、撇,再写下边的竖、横折钩,然后写中间的一竖和里面的撇、点。
再:横、竖、横折钩、竖、横、横
里:竖、横折、横、横、竖、横、横。
重::撇、横、竖、横折、横、横、竖、横、横。
火:点、短撇、长撇、捺。(丶丷丿火)
义:点、撇、捺。
叉:横撇、捺、点。
爽:先写“横”,次写两边的“爻”,最后写中间的“大”字。
乃:横折折折钩、撇。
必:点、卧钩、点、撇、点。
皮:横钩、撇、竖、横撇、捺。
癶(登字头):横撇、点、撇、撇、捺。
忄(竖心旁):点、点、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