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正当我要走的时候,他给我谈起了公民的正当权益。
这个句子前后两处,出现了”正当”,它们的词形都是一样的,但它们的读音有不同。其中的“正”读音相同,都为第四声,其中的“当”就不同了。前者的“当”读第一声,后者的“当”读第四声。这是因为它们的意义不同,语法特征也不同。它们是一组同形词,实际上是两个词。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当”为第一声的“正当”的词义是:正处在(某个时期或阶段),例句中第一个“正当”正是此义。解释“当”为第四声的“正当”的词义有二个义项,第一个义项是:合理合法的,第二个义项是:(人品)端正。可见例句中的第二个“正当”符合第一个义项。
从语法角度上分析,这两个词虽然都是合成词,但是它们的语素意义、构词方式、词类所属也都不同。第一处“正当”:查《新华字典》知,读作第一声的“当”的第三个义项为“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可见第一个“正当”的“当”的语素意义为:正在那时候,“正”也就是“恰逢”的意思;两个语素的构成为偏正式;《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解释词义为“恰好处在(某个时间)”,将其词类归为动词。第二处“正当”:查《新华字典》知,此处的“当”为“恰当,合宜”之义,据《新华字典》解释,此处的“正”为“合于法则、规矩的”意思;这两个语素都有表性质的意义,因此该“正当”为并列式的合成词,显而易见词类为形容词。
由于它们的词类不同,因此,在语言中它们的语法功能也不同。作为动词的“正当”常常带名词或名词性的短语作宾语,构成动词性短语,表示恰逢某时或某阶段,如:正当春耕之时、正当高考期间、正当年富力强的时候,这些表时间的动宾短语又常常放在句首作状语。作为形容词的“正当”常常作定语,能直接修饰名词,也可以在名词前加结构助词“的”,构成名词性短语,如:正当行为、正当要求、正当理由、正当权益、正当防卫、正当出击等等,其中“防卫”、“出击”虽然是动词,但在这里已经名物化了;当然,作为表性质的形容词“正当”,还可以受程度副词的修饰,如“很正当“,“非常正当”,也可以带补语,如“正当得很”,“正当极了”;形容词“正当”还可以受否定副词“不”的修饰,如“理由不正当”。而形容词“正当”的这些语法特征,是名词“正当”所不存在,也不适用的。
因此,我们应该根据“正当”在具体语境中的词义和语法功能,来判定它的读音。不能相互置换,也不能混淆不清。特别是有些主持人和法律界人士常常把形容词的“正当”读同于动词的“正当”,这是很不应该的,这些行业的人员应该具有汉语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