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上出现了“1950年代”“1990年代”等类似用法,有人叫好,有人摇头。这种用法能否推广?
不合规定
“1990年代”这种写法,完全违背了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该文件在“5.11”条中,明确地提出了“年代”和“年”的正确用法,清楚地标示出“公元世纪、年代、年、月、日”的字样,点出了各自的区别。具体地说,要表示“一百年”,用“世纪”;要表示“十年”,用“年代”;要表示“一年”,用“年”。其词语含义是非常明确的。更应提及的是,文件中还出现了"20世纪80年代”的示例。结论:“1990年代”的写法是错误的,应当坚决禁止。(雷智勇)
不伦不类
“年”与“年代”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数位不同:年一般用四位数表示,如“1990年”;年代用两位数表示,如"90年代”。“1990年”与“90年代”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时间单位。写成“1990年代”,不伦不类,概念不清,且又易产生歧义,还让人以为是1990个年代!这是典型的错误表述。(高东升)
矛盾的组合
世纪、年代、年、月、日,它们在表示时间时,都是量词单位:世纪为100年,年代为10年……在不同的世纪中,都会有相同的年代。只有在某某年代前明确写出某某世纪,才能确指某一时段。“1990年代”却是把具体年份和表示10年的“年代”强行组合在一起,给人的感觉是矛盾的。(魏显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