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8月9日五色土副刊上的《为并蒂莲志哀》一文,有朋友给我打电话说,怎么用的是“志哀”,而不是“致哀”?该不会是个错别字吧!
从文字意义上看,“致”是送达的含义,“致哀”就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人某事的哀意,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而“志”是铭记、铭刻的含义,“志哀”就是以某种方式或活动来哀悼,哀悼对象不确定,比致哀要严重,比如下半旗志哀。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致哀”是专指个别的某一次的哀悼行为,“志哀”则是集体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
从象征意义来看,“志哀”的意思比“致哀”更深一层,心更真,情更切。志哀不仅是悼念死难者,更能体现出让生者记住、给生者鼓励与勇气。
此外,从《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解释来看,“志哀”中的“志”做动词讲。而致哀,富含深切同情的意思。为此,我们不妨这样理解,当确切知道被哀悼者时,使用“致哀”二字,否则应使用“志哀”;国之大事用志哀,比如我们集体哀悼“5·12”地震中的遇难者;对象为物用志哀,对象为人用致哀。
由此看来,对于这些被人盗走的并蒂莲,是一个不确定的对象,因为你不能说是哪朵并蒂莲。更何况,并蒂莲为物,因此,用“志哀”一词是非常恰当的,这样显得更隆重,更能体现一种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