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又名“乌金”、“黑面郎”及“黑爷”。《朝野佥载》说,唐代洪州人养猪致富,称猪为“乌金”。唐代《云仙杂记》引《承平旧纂》:“黑面郎,谓猪也。”在华夏的土地上,早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就已开始饲养猪、狗等家畜。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文化遗址出土的陶猪,其徒刑与现在的家猪形体十分相似,说明当时对猪的驯化已具雏形。
春节前,人们一般在腊月二十五日前杀猪,二十六日为封刀日,就不能再动刀了。浙江一带在杀猪时讲究“一刀清”,即一刀杀死,否则认不吉利。进刀时屠户要讲一句“出世入身”的话,小孩妇女不能观看。杀后要将粘有猪血的利市纸压在室角或猪栏内,以示猪未死。猪毛要用吹火筒盛,开水全入桶后,把吹火筒的下端浸入汤桶,上端用口吹气,沿桶吹一圈,一示以后养猪长得又快又大。乔猪毛时,要在猪头和猪尾各留一快毛,意为“有头有尾”,然后将整条猪放在凳上,先是猪头朝外,养主烧香及猪毛谢天地,将猪剖成两片,除新年食用外,其余的俺入缸中,以备年后再用。
天津、河北等地有“肥猪拱门”的节日窗花,是用黑色蜡光纸剪成。猪背上驮一聚宝盆,张巾时左右各贴一张,表示招财进宝之意。
陕西一带有送猪蹄的婚俗。结婚前一天,男方要送四斤猪肉、一对猪蹄,称“礼吊”,女方将“礼吊”留下后,还要将猪前蹄退回。婚后第二天,夫妻要带双份挂面及猪后蹄回娘家,留下挂面,后蹄退回,俗称“蹄蹄来,蹄蹄去”,表示今后往来密切。
云南西双版纳的布朗族,在婚礼的当天,男女两家要杀猪请客。除。除请客外,还要将猪肉切成小块,用竹竿串起来分送各家,以示“骨肉之亲”之意。
过去汉族有一种“打母猪鬼”的民间驱邪活动。凡家中有病灾不幸之事,家中长者便设香案,以打母猪鬼来祭,向神灵许愿,求得驱邪。祭时,要选黄道吉日,杀老母猪,闲、蹄、肝、肠、肺等放在一个筐里,摆在堂屋中间,主持人燃香祝拜,祭完后,将内脏煮熟后分吃掉。民间认为“杀死一母猪鬼,驱除一个邪”。
云南佤族有“猪胆卦”的占卜风俗。杀猪后,根据猪胆判断吉凶。如果胆纹上下行,胆内水分多,为吉卦;胆纹左右行,胆内水分少,为隐卦。一般在举行重大活动时使用,由巫师乍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