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长、父母者,只要有一次向孩子撒谎撒漏了底,就可能使他的全部教育成果从此为之毁灭。
——卢梭
当家长失信于孩子的时候,其结果是难于估量的。
在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基诺特总结的孩子教育十大禁忌中,关于物质刺激的条目赫然在列,他曾经一再提及,家长对于孩子的物质刺激,其本质无异于家长对孩子的贿赂与欺骗。
之所以这样说,其原因就在于,家长实施教育的目的,在于让孩子成为期望中的类型,而当这种目标不是以教育而是以物质刺激来达到的时候,其本质就与贿赂毫无差别。
有关这种贿赂所带来的贻害,我们在后面的分析中还要涉及,而更现实的问题是,以绝大多数家庭有限的物质水平,是决不可能无限度地满足孩子不断增长的物质索求的,而当这种恶性循环达到一个顶点时,其势必会让家长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从而自食其言。
同时,在我们的家庭教育中,家长为了给孩子设置一个奋斗的途径和标准,常常会向孩子承诺,如果达到目标之后,将会给予某种奖励。然而,对于家长来说,这种承诺往往是漫不经心的口头承诺,而我们的孩子却往往以最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当孩子获得了进步之后,家长却言而无信,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孩子的积极性因此而受到挫折。
当这种失信于子现象出现的时候,为孩子的心灵健康蒙上了一个巨大的阴影。
毫无疑问,家庭教育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家长的言传身教。由于孩子天生具有模仿的特性,而距离他们最近的家长,就自然会成为孩子最直接、最经常的模仿对象。
出自于对家长的信赖与这种模仿性,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不被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种榜样的力量对子女的影响是极其巨大的。我们很难想象,当家长难以做到信守承诺的时候,孩子的心理将会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
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家长先于孩子而存在,这不仅仅意味着家长要为孩子提供生活上的保障,同时也意味着我们的家长具有先天的权威性。在孩子的眼中,这种权威性代表着最终的裁决,具有莫大的意义。而当家长不能将承诺兑现为实物的时候,也就标志着这种权威性,在不知不觉中遭受了损害,家长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也自然大为下降。
事实上,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教育思想中,也同样蕴含着诚信家教的思想。
曾子其人,是孔子门下的一名弟子。根据历史典籍的记载,一次曾子的妻子出门,她的儿子哭闹着要跟着去,于是曾子的妻子就哄他说:“你在家等着,回来后杀猪给你吃。”
妻子本是随口一说的话,而孩子却信以为真。当妻子回到家中时,发现曾子正在磨刀准备杀猪,便连忙劝阻说:“我说杀猪是哄孩子的。”曾子回答道:“小孩子判断与思考能力,一切都要向父母亲学习,听从父母给予的正确教导,假如现在欺骗他,就是教孩子骗人,父母欺骗孩子,孩子就不会再相信父母。”
这个小故事,正是著名的“杀猪教子”典故。其之所以能够流传千古,就在于在我们的传统教育思想中,存在着对诚信教育的深刻认识。
可以说,诚信作为人类最宝贵的一类品德,并非是来自先天。一份好的诚信习惯与品德,往往是在长期的家庭教育与生活实践中形成的,而这就要求我们的家长在孩子面前必须表现出应有的诚信,即使在点滴小事之上,也要成为孩子心目中诚信的楷模。
假如我们对当下社会风气有所感悟,就会知道缺乏诚信,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发展的痼疾。而作为孩子行为上的导师,在家庭教育上培养诚信,则是我们每个家长都必须重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