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是一个正处于花季的16岁的少年。16岁,正是应该在校园里汲取知识的营养、与同龄人嬉戏耍闹的年龄,可是小明却因一时的糊涂,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小明所在的寄宿学校附近有很多营业性的网吧,平时住校的小明和许多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样,迷上了网络游戏。为了玩网络游戏,课余时间他几乎都泡在诸如《传奇》、《魔兽世界》这样的虚幻世界里,有时甚至通宵达旦。长时间地泡网吧,父母给他的生活费明显满足不了他上网的欲望了。
一天凌晨时分,刚刚在网上搏杀了一个通宵、分文皆无的小明拖着极度疲惫的身体,睁着惺忪的双眼从网吧里出来,往寝室走去。突然,有一个人从后面喊住了他。小明回头一看,只见一个中年男子站在身后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旁叫他。还没等小明开口,这个男子就笑着对他说:“小鬼,你帮我把前面车子的电瓶取过来,我给你50块钱,好不好?”这个男子边说边用手指了指停在面包车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小明一听对方能给他50元钱,这些钱又可以让他在网上搏杀一阵子,便毫不迟疑地答应了。这名男子给了小明一把螺丝刀和扳手,告诉他如何拆卸,并让他现在就开始行动,这名男子则打开白色面包车的车灯为他照亮。
正当小明拆卸大货车电瓶时,一名路过的出租车司机发现路边停靠的白色面包车车灯一直在闪,且旁边站着一男子东张西望地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出租车司机开车过去一看才发现,那辆白色面包车车灯所照的方向,有一个少年正在偷卸停放在前方大货车上的电瓶。看到此场面,出租车司机立即下车高喊:"抓小偷!"眼见事情败露,面包车司机赶紧钻进面包车开车逃窜,而小明也扔掉手上的工具惊慌失措地往巷子里逃窜。出租车司机急忙上前追赶。因为跑错方向,小明钻进了一条死胡同,被出租车司机逮了个正着。随后,出租车司机拨打了110电话,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事发地找到了小明遗弃的螺丝刀和扳手,并将小明移交到当地派出所。鉴于小明属于未成年人犯罪,而且属于被教唆犯罪,法院最后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我们国家明令禁止未成年人涉足的场所,诸如网吧、游戏厅等,一些业主却因经济利益的驱动而网开一面,让一些青少年沉迷其中而不能自拔。因此,切实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的管理,对互联网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强化全体公民尤其是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教育,确实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