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教师对学生享有惩戒权,但是并不妨碍教师对惩戒权的研究。我们都知道,在美国,家长不准体罚孩子,如果家长体罚孩子有可能丧失对孩子的监护权,《刮痧》这部电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并非所有的家长都不打孩子。我们来看一个“体面地接受肉刑”的故事:
美国《芝加哥快报》的编辑总监道格拉斯先生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委托,来中国做教育援助自愿者,他说了一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他与妻子芭芭拉在女儿琼妮4岁时离婚了,孩子由他抚养。他和女儿多次探讨什么是人的最宝贵的品质。琼妮5岁时,一天她把幼稚园里的拼图游戏板偷偷带回家。道格拉斯发现孩子撒谎后,就让她把玩具送回到幼稚园,并当面向老师道歉。回家后,让她选择惩罚内容:一是一个星期内不能吃冰淇凌;二是取消周日下午在中央公园的滑草游戏和野餐;三是在屁股上狠揍两巴掌。最后,女儿决定接受第三种惩罚。
于是,道格拉斯给前妻芭芭拉打电话,请她回来当肉刑的“监刑官”。说到“监刑官”,道格拉斯说那是他与琼妮一起看电影《勇敢的心》,当华莱士走上行刑架时,行刑宫在一旁高喊:“请这位绅士体面地接受肉刑。”道格拉斯提醒女儿注意这个细节并且进行了探讨——因为过错我愿意接受惩罚,但任何人不能剥夺我的尊严,我有权选择至少一位目击者证实惩罚的过程是否伤害到了我的尊严。这次小琼妮因为撒谎而挨了两巴掌会不会伤害到她的尊严,必须有“监刑官”证实。
此事过后一个星期,道格拉斯因为工作一直忙到凌晨3点。早晨8点闹钟响时,他没起来,过了半个小时,女儿穿戴整齐地来到他的床前,说再不起床就赶不上幼稚园的班车了。结果,他们迟到了。园长微笑地问琼妮为什么迟到。道格拉斯找了个借口。琼妮却大叫是爸爸贪睡。道格拉斯很尴尬,向园长作了解释后又对女儿道歉。女儿说:“我接受你的道歉,但是你因为撒谎也必须接受惩罚。你现在有两个惩罚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取消本周末与辛蒂小姐的约会(辛蒂小姐是道格拉斯刚认识的女友);二是接受肉刑。”道格拉斯说,芭芭拉出差去了,没人当“监刑官”。这时,幼稚园园长出面了,说她愿意出任本次肉刑的“监刑官”。最后,道格拉斯向他的女儿——一个年仅5岁的美国女公民撅起了屁股……
这个故事给了我们当教师的什么样的启示?我觉得,首先教师和学生之间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正如道格拉斯最后表达的观点,他和女儿之间的关系是两个美国公民间的关系,他不能因为是父亲,因为有学识,有社会地位就对女儿——一个幼稚园的小朋友,大呼小叫不尊重。实际上,教师和学生作为公民在地位止是平等的,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都是一样的。教师不能因为自己是教师,就可以在学生面前摆尊严,当然也不能因为学生是受教育者、被管理对象,就对他们大声训斥,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
其次,教师对学生的批评、管教、甚至惩戒,都是针对学生的行为,而不是学生的尊严。教育者也会犯错、犯法。犯错、犯法就得接受惩罚甚至法律制裁。
教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是行为,同样学生受教育、被管理也是行为。有些教师批评、管教甚至惩戒学生,目的却就是要伤伤学生的自尊心。而有些学生对老师的批评不服,倒不是认为老师说得不对,而是觉得老师的批评让他难堪、没面子、下不了台,他的潜意识里感到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伤害。如果教师批评学生,像道格拉斯先生惩罚他的女儿那样只对行为,不对人,那么我们的学生也许会像小琼妮那样,口服心服地接受批评。
再次,教师要研究对学生的批评、管教方法,让学生选择愿意接受的方式。我们不妨学学道格拉斯先生,先和学生就某些原则达成共识,然后要求大家都得遵守。一旦违反了原则,不管是谁都得接受惩罚,至于惩罚的方式,不妨多出几种,让学生自己选择。当然任何一种方式都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总之,透过这则“体面地接受肉刑”的故事,我觉得我首先是一名公民,遵纪守法的公民,其次才是一名教师,为人师表的教师。学生首先也是公民,也要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其次才是学生,需要完成学业的学生。我和学生在特定的学校相遇了,我成了他们的老师,他们成了我的学生。我要尽一名教师的职责,帮助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完成学业、走上社会。当然,我也要求自己的学生把教师当成和他一样的公民来尊重,尊重教师的人格。我想,只要我们教师在纵向的教育管理行为中注意自己和学生横向的民事关系,在两者之间寻找平衡点,问题总能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