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孩子盗窃,一母亲竟残忍地打死自己仅9岁的女儿。日前,谷城县法院判处其母亲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13日下午2时许,肖华(化名)到学校找到其女儿李丽(化名),问她是否拿了别人的钱,李丽回答闪烁其词。当天下午3时许,肖华将李丽带回家继续逼问,并用弹力绳不断对李丽的脊背、臀部、腿部等处进行殴打,直至当晚7时许,李丽从坐的椅子上后仰倒地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丽系被用钝性物体多次打击造成广泛性皮下软组织挫伤出血,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事发后,谷城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对被告人肖华提起公诉。
但教育心理学家认为:适当、适时、科学的惩罚却能对孩子起警戒作用,促使孩子改正错误,从而收到以罚助教、以罚代教的效果。所以说,惩罚是一门家教艺术,惩罚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关键是看父母能否使用得当。
发现孩子犯了错,父母都会生气、恼火,但是,要注意的是,惩罚孩子要适度,千万不能把劣性的情绪发泄在孩子身上。因为,孩子需要的是教育。
孩子犯错时父母如何做?
及时惩罚莫迟疑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惩罚的效果部分是来自条件反射,而条件反射在有条件刺激和无条件刺激的间隔时间越短则效果越好。
所以家长一旦发现孩子的行为有错,只要情况许可就应立即予以相应的惩罚;如果当时的情境(如有客人在场或正在公共场所)不允许立即作出反应,事后则应及时地创造条件尽可能使孩子回到与原来相似的情境中去,家长和孩子一起回顾和总结当时的言行,使他意识到当时的错误行为,并明确要求他改正。
劣性转嫁不可有
俗话说:“世事不如意者十常八九”,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不顺心的事情。父母在心情不好时很难把握好自己的感情,容易使自己恶劣的情绪转嫁到孩子身上,其后果往往不堪设想。
一来孩子无过受罚,父母小题大做,会使孩子感到有失公理。二来如果此时父母再因不能自制而使惩罚无限制地升级,则往往会激化孩子对父母的反抗情绪。因此,建议父母切勿在醉酒之后或自己心情不佳、情绪低落、脾气暴躁等时候惩罚孩子,以免过激失态,影响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讽刺挖苦最忌讳
父母惩罚孩子应力戒讽刺挖苦,更不能自恃“孩子是我生的、是我养的”而随意用恶毒的语言指责谩骂孩子。
实践证明,讽刺挖苦和恶语谩骂超越了孩子理智能够接受的范围,将会刺伤孩子的自尊心。因此,做父母的应该牢记自己惩罚孩子的目的是帮助孩子改正错误,决不是为了图一时嘴巴痛快而去刺激孩子心灵中最敏感的角落——自尊心。
事后说理不可无
家长和孩子之间存在着教与被教的关系,但教育孩子仍当以理服人。惩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惩罚之后必须要及时与孩子说理,否则,孩子在忍受了惩罚之后还将会依然如故。所以,家长在罚了孩子以后要通过说理、剖析的方式使孩子明白他为什么会受罚、知道犯错误的原因,讲清楚如果坚持犯下去将有什么后果。因此,让孩子明白自己受罚的原因才是根除错误的关键,说理是惩罚孩子之后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步骤。
点到为止莫唠叨
有些家长教训孩子喜欢没完没了,而且还时不时地喝问孩子“我的话你听见了没有?”孩子慑于家长的威严,只能别无选择地说“听见了”,其实他可能什么都没听进去或者根本就没听。
孩子之所以说知道了,只是顺着家长的意思,为了早点结束训斥。于是,当孩子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时,家长便感“痛心疾首”,说孩子“不把我的话当回事”,说孩子“不听话”。其实这并非孩子不听话,而是父母的唠叨太多了,让孩子分不清主次,不知道听哪一句为好;再者,经常性的唠叨多了,也会导致孩子耳朵“失聪”,使教训失去效果。因此,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务必要改掉爱唠叨的毛病,凡事点到为止,然后观察孩子的反应再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其实,孩子偷东西需要父母亲的关爱。
你的孩子不止一次地出现偷拿行为,就不要掉以轻心,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孩子缺乏老师、同学和父母的关注,所以他以偷拿别人东西的行为来引起注意。你发现儿子经常偷拿别人的东西,很可能是因为:一方面由于孩子缺乏老师、同学和父母的关注,所以他以偷拿别人东西的行为来引起注意。针对这种情况,父母应该经常与孩子交流和沟通,给他自信和希望,同时建议其老师多关注和表扬孩子优秀的地方,当孩子感受到爱和温暖后,偷东西的行为便会减少和消失。
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你家里父母的角色定位不清楚。在对待孩子偷东西这件事情上,父亲要以严厉的态度和行为来对待他,之后母亲要让孩子明白做错了事情要遭受惩罚,同时要向他说明父亲这样对待他是关心、爱护他的表现。“严父慈母”的角色扮演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还有一方面,就是孩子的欲望没有得到满足。如果孩子的欲望是正当的,家人就应该满足;一时满足不了,要说明情况,给孩子以期待的希望;同时训练他一定的抑制能力,心理咨询但不可哄骗。哄骗的结果是家人失掉威信,孩子不但还会重犯错误,而且学会了撒谎。如果孩子的欲求是不正当的,一定不要去满足他,而要耐心地向他解释,克制他的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