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原指志趣,后指兴致;采:原指神采,后指精神;烈:旺盛。原指文章志趣高尚,言词犀利。形容兴奋、欢快的样子。 2.兴:兴致。采:精神。烈:旺盛。形容兴致很高,精神很足。 3.兴致高,情绪热烈。
1.阿二忽然对于曾沧海的威吓全没怕惧,反而兴高采烈的说起来了。(茅盾《子夜》四) 2.下课后,同学们兴高采烈地在校园里玩。 3.春天到来了,百花齐开,蜜蜂兴高采烈地出门去采蜜。 4.星期天,我兴高采烈地和爸爸去登山。 5.说要去春游,孩子们都兴高采烈地欢呼起来。 6.庆“六一”的游园活动中,同学们兴高采烈地玩了许多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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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课 难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