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版●四年级语文(下册)

23寓言二则 - 精版答案

字词积累练

一、宋 送 颂 弃 气 契

二、涉 涉及 吾 支吾 亦 亦然 则 法则

三、朱 株 未 耒 队 坠

四、像这样。 指种田的人。 赶快,马上。 种田用的农具。 糊涂。 碰,撞。

五、(1)刻 求 (2)守 待 比喻办事刻板、拘泥而不知变通。 比喻死守狭隘的经验,不知变通。也比喻妄想不通过主观努力而侥幸得到意外的收获。

语句应用练

六、1.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2.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

七、自舟中坠于水 遽契其舟 是吾剑之所从坠 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而剑不行 求剑若此 不亦惑乎

阅读理解练

八、1.A处:兔。 B处:耕者。 2.(1)跑。 (2)放下。 (3)他的。 (4)希望。 3.他不但没得到兔子,自己反而成了宋国的笑柄。 4.因为他把偶然当作了必然,违反了客观规律。 5.做任何事都不能存有不经过努力就能成功的侥幸心理,不能把偶然发生的事情当作经常发生的事情。

【解析】1.从“兔走触株”可知,是兔子“折颈而死”,所以A处的主语是兔子;正是因为兔子撞死在树桩上,种田的人才放下手中的农具,守着那个树桩,所以B处的主语是耕者。

2.(1)“走”的今意是行走,在文中是跑的意思。(2)“释”的今意是解释、说明,在文中是放下的意思。(3)“其”在文中是代词,指“他的”。(4)“冀”在文中指希望。

3.注意“复”是“又、再”的意思;“得”是“得到”的意思;“身”指的是耕者。

4.因为他把偶然发生的事情——兔子撞树而死,当成了必然发生的事情——兔子经常会撞树而死。这种想法违反了客观规律,所以他不会再得到兔子。

5.兔子撞树而死本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却被当成了必然发生的事情。告诉我们做事情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不能把偶然发生的事情当成经常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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